close

 

 

"薪水要憑能力爭取"
這句話是我在今天的聯合電子報上看到的,是從鐵血教官曾紀恩口中說出~~
不只是用在職棒球員身上..
身為在職場的我們,也都適用~~
教官說:
象隊球員捲入事件令他十分痛心;他認為球員不能因為薪水少而犯法,薪水要憑能力爭取..
教官還說:彭政閔擁有新台幣50萬元高薪,不正是他自己打出來的身價嗎?
球員能力不夠好,薪水當然低,這是他們自己的責任..
台灣各行各業的薪水普遍不及美、日,球員薪資自然也一樣..

說到這個薪水問題..
我就想到這個星期開了無數次的會議..
老闆的訓話&同事們抱怨薪水的問題..
總有人跟我說:妳怎麼這麼認命ㄚ?
我不是認命..
就像曾教官說的,薪水是要靠自己用能力去爭取的..
不是說你想要多少,老闆就給你多少..
那你天天摸魚打混,還想爭取薪水, 那老闆不是頭殼壞去喔..
不要老是把"我是個工讀生的薪水,我為什麼要做那麼多?那麼快完成",這是不負責任的說法..
現在老闆的作法正好可以給這些認為自己薪水不滿意的人有機會去爭取..
但是看著老闆說完了這個做法,有多少人真正去做到?到目前為止,我還沒看到..
從過去到現在..
我都是憑我的能力去拿到我的薪水..
現在雖然薪水不高,但我也不會老是抱怨我的薪水低,不會混水摸魚的人薪水比我高,我就不努力工作..
人家薪水比我高,是因為他年資比我高ㄚ..
努力~~自然會有理想的薪水..
不努力怎麼拿得到..
就跟球員一樣..
想要好的薪水,就拿出一番成績來ㄚ..
有句話我都會放在心裡..
不勞而獲的金錢是守不住的..
何況是收錢打假球,這更是不應該~~


arrow
arrow
    全站熱搜

    anniepeng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0) 人氣()